第十一条 补录是指在预报名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缺额人数为止。补录时惠州市考生按照惠州市的缺额指标进行排名,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市考生统一按折算后的可比分数排名,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中招平台填报了我院志愿且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在补录阶段就不再录取。
第十二条 补录实行网上预报名。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7月15日,广东省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报名平台按要求进行预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我院报名平台上的指引)。预报名时必须认真核填考生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中考成绩(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均不详将不予录取;没有中考成绩,也将不予录取),并在2013年7月15日前完成预报名,否则,2013年7月15日后系统将不接收信息输入、修改。考生输入成绩后,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在预报名库中的排名,查询到的排名为动态排名,不能作为终能否被录取的确切依据。
考生预报名时如输入虚假信息,我院将其视为不诚信记录,不予补录。如考生预报名时输入错误信息,可以在预报名截止日期前进行修改,预报名截止日期后如发现信息有误按照虚假信息处理。
预报名考生如果已被我院通过广东省中招平台正式录取,报名平台将显示其录取专业及报到事项,则该生将不再参加预报名库中的排名,我院在补录阶段也不再录取。
第十三条补录时惠州市考生按照惠州市的缺额指标进行排名,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外市考生统一按折算后的可比分数排名,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成绩折算公式为:折算后分数=×730
因医药卫生行业特殊,事关人民健康,我院为严把生源质量关,规定在外市录取护理专业和助产专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折算后分数350分,其他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折算后分数300分。
第十四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院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五条 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的要求,请“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我院各专业;请男身高160厘米以下、女身高155厘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我院护理专业;请女身高155厘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我院助产专业;对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有肢体残疾的考生都请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及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报读我校医学类、药学类各专业的考生需色觉正常,色弱或色盲者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国家助学助学金、减免学费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2013年惠州卫生学校中职招生报名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