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需租用乐器或钢琴练习房者请事先与考点联系,费用自理。联系电话:027-67867060。
②声乐、钢琴、器乐初、复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
③音乐学声乐科目考试时考生一律自带CD伴奏光碟,器乐和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CD伴奏光碟,考点不提供钢琴伴奏。考生须仔细检查光碟质量,由于光碟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读碟困难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④复试时,音乐学专业考生主项和副项均须准备两首作品,其中声乐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一首作为应考曲目,钢琴或器乐两首作品均须演奏;音乐表演专业(声乐、钢琴、器乐)考生主科须准备三首作品,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两首作为应考曲目。
⑤湖北考点考生在初试网上报名时登记复试曲目,其他考点考生在领取复试准考证时登记。
⑥视唱考试为现场抽题考试,练耳、乐理考试和音乐学理论基础考试为统一集中笔试。
⑦复试兼报的考生,乐理、练耳、视唱科目只能考一次,此成绩同时适用于兼报科目;
⑧舞蹈专业考试伴奏带应使用CD格式光碟;初试男生着贴身背心、紧身短裤;女生上身着贴身体操服,下身着紧身裤袜。
2013年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考试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