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
(2)对个人自荐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3)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4月4日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用A4纸张打印。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0-16日,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17日-19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3、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4月20日-21日
地点:小学教育专业、护理学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综合测试在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艺术教育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综合测试在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2)测试方式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笔试,笔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为主,具体笔试时间会在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通知。笔试结束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笔试合格线,上线考生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并分专业进行,具体内容如下(在特长展示环节中,考生除钢琴以外的所需用品请自备):
◆小学教育专业
①仪态仪表;
②口头表达;
③书面表达;
④特长展示。
◆护理学专业
①仪态仪表;
②口头表达;
③情景测试;
④特长展示。
◆电子商务专业
①专业兴趣和专业志向;
②仪态仪表和口头表达;
③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
④知识视野;
⑤团队意识和团队协作。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①音乐理论综合卷(乐理、和声写作);
②歌曲写作(鼓励写出钢琴伴奏片段);
③视唱、听写;
④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
⑤面试: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及口头表达。
专业满分100分,音乐理论综合卷成绩30%,歌曲写作成绩30%,视唱、听写成绩30%,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民歌演唱成绩10%。
◆艺术教育专业
主项:在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考试项目中选取一项作为主项。
①音乐类(声乐:演唱作品一首;器乐:演奏作品一首)
②舞蹈类(舞蹈综合素质、作品表演)
③美术类(素描、色彩)
副项:在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考试项目中选取除主项外的另一项作为副项:
① 音乐类(演唱或演奏作品一首,二选一)
② 舞蹈类(作品表演)
③ 美术类(素描)
专业满分100分,主项成绩占80%,副项成绩占20%。
2013年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综合素质测试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