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初三分流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惠市教职【2008】78号)精神,我市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初中(含完中)学校试行初三中期分流教育,即初中学生完成初三第一学期的学业后,部分学习存在困难而个人有特长的学生,经家长同意、学生本人自愿,可进行职业教育,鉴于初中学校职业教育条件及师资力量不足,将其分流直接进入中职学校。
2013年惠阳职业技术学校春季招生初三分流教育的含义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