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籍由推荐院校和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二)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三)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毕业证书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四)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2013年淮阴工学院专转本自主招生学籍管理与就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