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办学地点:华侨大学
2.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1) 自费博士生在职兼读班开办人数不少于5人,自费硕士生在职兼读班开办人数不少于10人。
(2) 自费硕士或博士生在职兼读班办学地点根据录取考生情况可设在香港、澳门或珠海,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规定交纳学费。
2013年华侨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报考类别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