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的其他待遇与普通(对口)高考录取新生相同。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每生3900元/年。
(四)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淮南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