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含笔试与口试,笔试(含听力)按100分制,总成绩60分以上(听力必须达到18分以上)为合格;口试按5分制,3分以上为合格。
1、笔试及口试均合格者(同一次或相邻两次考试),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上印有持证人身份证号码,全国范围通用;
2、一次考试中口试或笔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口试成绩合格证》。
3、一次考试中口试和笔试成绩均不合格或有其一不合格者,发给“考试成绩通知单”。
4、考试结束后2个月,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cn)或者海南省考试局主页(http://ea.hainan.gov.cn),使用考生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三项中的任意两项进行证书及成绩的查询。
5、考试结束后2个月,考生到报名点领取本次考试的成绩单和合格证书。考后六个月内不到报名点领取成绩单和证书的,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013年海南医学院全国英语等级考试3级PETS成绩评定与证书颁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