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院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实行统一命题、制卷、组考及阅卷和统分。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综合素质面试(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对学生的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心理素质、个人爱好、文体特长及动手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考生考试总分值为300分。(详见下表)
日期时间考试科目4月20日上午(笔试)8:30-11:30文化基础考试:语文(100分)数学(100分)4月20日下午(面试)13:00-18:00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2、考试地点:文化基础考试及综合素质面试均在我院进行。(根据报名情况,校外如设考点,另行通知考生)
3、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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