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及市教育局、市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采取文化综合课+综合面试的模式,总分为500分。
(1)文化综合课:分语文、英语、数学三科,其中语文占150分,数学占100分,英语占50分,满分为300分;(文、理科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文化课考试的命题要求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组织,实行闭卷笔试。
(2)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品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操作协调等综合素质。
(3)参加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语、数、外可以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文化课考试成绩。
(4)根据湘教通〔2012〕624号《关于做好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推荐到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学校相应专科专业学习。
2、考试时间:
(1)4月20日(星期六)
上午:文化综合:9:00―11:30
下午:综合面试:13:30―17:30。
3、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及综合面试均在学院进行。学院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8号。
4、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的有关规定进行。
2013年湖南省郴州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命题、考试与评卷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