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结合考生文化基础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按普高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按专业科类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由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满的专业将从填报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2、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考,新生进校后也不能转专业或者转学,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3、学校将于4月下旬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3年9月入学。
4、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于录取公示3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5、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者可免试录取。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带齐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于4月12前来我院登记。
2013年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