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普通类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类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职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第十三条 2013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科类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学费(元/年)普通类(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人力资源管理370高中文、理考生3300会计电算化340高中文、理考生3300电子商务340高中文、理考生3300旅游管理340高中文、理考生3300应用电子技术340高中文、理考生3600对口类(招收职高中职毕业生)会计电算化390职高、中职财经类考生3300电子商务380职高、中职市场营销类考生3300旅游管理390职高、中职旅游类考生3300应用电子技术390职高、中职电子类考生3600 合 计 580
第十四条:志愿填报:普通类考生可选报1-3个专业志愿,对口类考生只能填报所学专业类别相对应招生专业。
第十五条:考核办法及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知识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龙子湖校区(龙子湖文苑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一)文化基础知识考核
文化基础知识考核分普通类和对口类分别命题,考核科目均为语文(70分)、数学(50分)、英语(30分),满分150分。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核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上午9:00至11:30。
(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普通类进行职业潜质面试,对口类进行职业综合技能面试,考核方式均为面试,建立面试试题库,分专业进行,满分150分。
考核时间为4月27号下午14:00至18:30。
第十六条: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科类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5月份,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主页公布。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新生报到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
第十七条 学生待遇: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并享受学院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综合奖(助)学金、院单项奖学金、院特困生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十九条 学院地址:
龙子湖校区: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文苑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白杨路校区: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白杨路6号
第二十条 咨询电话:
0371-86661272 86661222
第二十一条 学院网址http://www.***
2013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