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考试监察工作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单独招生监察办公室。
2、监督检查学院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及学院招生考试制度、政策和规定的情况。
3、监督检查学院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不符合程序和规定的做法,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及时改正。
4、协助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国家招生考试各项制度、政策和规定及学院有关规定、纪律的教育;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考试制度、政策和规定、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5、支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权,维护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6、查处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2013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监察职责权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