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选派熟悉学校情况,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勤政廉洁、秉公办事的党政干部或在职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单独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对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集中组织进行培训,学习掌握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及考试院关于招生、考试工作有关制度、政策和规定及工作程序,学习熟悉学院关于招生、考试监督工作规定。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人要向全体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提出具体要求,使他们知法守法,不违规、不越轨、讲政治、顾大局、讲廉洁、守纪律。
2、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开始前,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向招生监察办公室通报有关招生考试工作准备情况。
3、单独招生考试重大事项,要经过学院有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人应参加招生考试政策及有关重要事项的研究。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不准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进入学院。严禁任何机构及其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拉拢生源以谋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4、单独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不得以权谋私,向考生家长及考生许愿。不得泄漏试题、考场舞弊。不得涂改考卷或伪造、涂改考生档案材料。
5、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高考的招生监察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当年招生监察工作及招生、考试工作。
2013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监察纪律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