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职高专批和对口专科须在省招办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计划不满时,再按规定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艺术专科须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省招办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以上,按文化成绩在计划内从高到低录取;所报专业未能录取的进档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和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退档;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可根据其分数情况择优录取到其它计划未满专业;请有意到我院学习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栏内填报我院。
(二)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男女比例不限。
(三)录取结果及录取信息公布渠道:
1.招生网址:http://www.***
2.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0371)60987001 60987002 6098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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