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国外硕士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者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才能报考);
(2)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2013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3、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只接受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学科研人员报考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博士生(考生凭工作证、教师证、职称证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报考)。
(二)招生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1、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学习,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关系、档案与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
招收对象为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考生,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3、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考生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考生与录取学校签署自筹经费协议,人事关系和档案不转入学校。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2013年1月15日
网址:http://yjs.***/zsxt/bswb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3年3月2日—3日。
(2)验证: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毕业硕士生持硕士研究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持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第一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费: 30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笔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3月31日,初试科目为外国语(不含听力测试)及两门业务课,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复试安排在2013年4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表1-6装订成册):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8)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10) 自我评价书。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委托培养、定向和自筹经费培养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或自筹经费协议书;非定向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
学制4年。
(八)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2013 年9 月入学。应届毕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九)招生资格审核制
我校在全校开展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点工作,详情请查看《关于开展2013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的通知》。
2013年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普通招考(含资格审核制)招生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