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代码10484。
第六条办学地点:新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
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
第九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2013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