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综合考试与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
⒈学院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划定录取资格线,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时,分专业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将根据考生志愿确定实际录取专业招生计划。
⒉预录名单确定:学院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成绩及考生专业志愿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⒊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的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8日,公示期10天。
⒋学院招生就业处将预录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根据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⒌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参加其他学院考试、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⒍免试入学条件参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2013年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