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学校的办学性质分为公办、民办和独立学院三种形式。公办高等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是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单独或者联合举办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由普通高校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相对独立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学生毕业后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历证书。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首批9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之一,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3年黑龙江东方学院考生关于学校性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