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一所社会公益性学校,专家办学、教授治教是我校办学特色。学校各专业实行主任教授负责制,主任教授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遴选优秀的任课教师、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实施教学改革、检查和监督教学质量等项工作。主任教授负责制是东方学院独创的师资队伍建设的举措,它集各高校人力资源之优势,补本校师资之不足。学校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等高校聘请了一大批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学术造诣深的资深教授在我校任教,同时从各重点高校招聘一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学院在低年级实行了班主任制,专任青年教师必须承担班主任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学校逐步建立了教师教育教学的考核评审制度,对教师的责任心、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学院还聘请了一批英语、日语、俄语外籍教师来校执教。目前,学院已形成了一支以主任教授为带头人、资深专任教师为骨干、专任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60%以上的任课教师是教授、副教授,有力地提高了教育教学水平,保证了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2013年黑龙江东方学院考生关于学校教师队伍情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