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素质测试安排
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将于3月26日前,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
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于3月28-29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和综合素质测试须知,3月30-31日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应历届高中毕业考生考核采取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我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的方式进行考核。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部分成绩,满分450分。文科以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计分,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基础计分。
考生总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自主招生加分。
2、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中职毕业考生采用综合素质测试进行考核,含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以2013年安徽省对口高考各科目考试大纲要求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所需基本素质,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通过测试考核考生的书面语言表达、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和创新思维以及特长等基本情况。
考生总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笔试+面试)+自主招生加分。
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考核采取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或会考折算成绩(其中会考成绩中文科考生以历史、政治、地理成绩之和折算为人文与社会基础150分,理科考生以物理、化学、生物成绩之和折算为科学基础150分)加我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的方式进行考核。
如没有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成绩以安徽省教育厅实施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总成绩的60%计入。
考生总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或会考折算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自主招生加分。
(三)面试
1、面试小组组成
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若干个面试小组,成员每组3-5名,其中组长一名。面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和细则进行测试评分。
2、面试程序
测试采用考生随机抽题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300分。通过测试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专业认知和职业倾向性以及特长等基本情况。
对考生的面试评分,由每个测评人员独立评分,统计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成绩统计,得到的平均值是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免试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
凡获得省级技能赛事优秀奖及以上级别荣誉证书或市级技能赛事一、二、三等奖荣誉证书的考生,以及在部队中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免试入学。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填写免试申请书,并提供荣誉证书原件。
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
1、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侨眷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报考高校总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参照侨眷照顾政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户口簿,安置地民政部门颁发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应历届高中毕业总分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5、少数民族考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及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均加5分。
6、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取得三个以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其中必须兼有一个计算机基础类和一个计算机技术类模块合格证书),总分加5分。
7、历届中职毕业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总分加10分。
说明:1、应历届高中毕业考生自主招生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考生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2、符合免试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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