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获得省级技能赛事优秀奖及以上级别荣誉证书或市级技能赛事一、二、三等奖荣誉证书的考生,以及在部队中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免试入学。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填写免试申请书,并提供荣誉证书原件。
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
1、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侨眷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报考高校总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参照侨眷照顾政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户口簿,安置地民政部门颁发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应历届高中毕业总分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5、少数民族考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及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均加5分。
6、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取得三个以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其中必须兼有一个计算机基础类和一个计算机技术类模块合格证书),总分加5分。
7、历届中职毕业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总分加10分。
说明:1、应历届高中毕业考生自主招生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考生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2、符合免试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2013年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免试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