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在文化课成绩达到180分以上的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额满为止。
2、录取志愿的调剂:考生原填报志愿录取额满,在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中。
3、考生一经录取不得调整专业。
4、凡被我院单独招生拟录取的考生,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的考生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后办理正式的录取手续。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同时考生还要签订高考《诚信承诺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5、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黑招委有关文件。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办备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6、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在教学、管理、奖助学金的评定及就业推荐等所有环节上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相同。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性质完全相同。
7、日程安排
序号内容时间1①考生登陆学院网站预报名由学院统一组织到指定招生办报名②考生自己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2012年12月1日—2013年3月11日2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准考证、填写考生承诺书并熟悉考场2013年4月12日8:30—15:304考(测)试时间安排2013年4月13—14日全天5学院组织阅卷、核分、登分2013年4月15日—20日6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单独招生综合测试成绩2013年4月21日7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2013年5月1日前
五、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招计划数。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收费标准:入学除交纳学费外,按国家规定和标准还应交纳住宿费600元/年;
预收书费:1000元/3年;行李和运动服及备品费按入学时实际采购价格收取;
保险费按国家规定执行收取。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乘车路线:在哈尔滨火车站乘338路或81路公共汽车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下车即是。
招生网址:http://113.0.71.9/
电子信箱:hzjxyzsb@***
传真:0451-86683403
咨询电话:0451-
2013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