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未按规定为丙方提供国防奖学金的,丙方有权解除培养协议。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违反本协议帮助丙方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推荐免试和报考研究生等事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丙方构成违约的,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①解除国防生培养协议,取消丙方国防生资格。
②有第四条第二款第1、2、3、4项情形的,由乙方对丙方作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有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情形的,乙方不为丙方出具报考研究生、出国留学或者录用为公务员、国企职员等证明材料。
③有第四条第二款第1、2、3、4、5项情形的,在协议解除后的30日内,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缴纳规定数额的违约金。
④有第四条第二款第6项情形的,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者军政训练考核成绩不合格,丙方须向甲方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因伤病不符合军队体检要求,丙方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可不退还。
⑤有第四条第二款第7项情形的,由甲方视情况确定丙方是否退还国防奖学金和追缴违约金。
2013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标题国防生招生国防生的违约处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