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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硕士研究生简章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18:01: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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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1.全日制自费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

2.全日制自费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和考试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

二、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二年。

  ??????????? 2017-05-2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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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硕士研究生录取
九、录取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前学校与考生需签订自费培养协议。录取通知于2013年6月中旬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2013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为准。(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用
三、培养费用(一)全日制自费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培养费为10000元。(二)全日制自费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学年培养费为10000元;全日制自费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学年培养费为13000元。(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硕士研究生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
2.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①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②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③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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