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香港中学文凭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具体专业附加要求见招生计划表格中附加要求说明。
参加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录取标准为中国语文及文化、英语运用达到“E”级及其他科目有两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或其他科目有一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另有两门达到高级补充程度会考的“E”级。
2013年华东师范大学香港免试生录取*低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