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为主要依据,以及考生的填报志愿、身体健康状况、思想品德考核和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新生。实行顺序志愿投档人数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志愿级差;对无志愿的考生,根据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在1:1~1:1.1的范围内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投档比例;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及一次性原则,优先录取高位次考生。对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老、少、边、山、穷地区的考生,按有关规定降分照顾录取。录取通知书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发。
2013年河池学院你院的招生录取规则主要有哪些?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