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为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认可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按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按志愿从高分至低分安排专业。我校是教育部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计划与比例,在湖北省实行单独招生与自主招生。
2、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我校招收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3年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院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