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名称: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885
3.主管部门:河北省文化厅
4.学院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邮编:050011
5.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艺术职业学院
6.学院简介:学院前身是1955年建立的河北省艺术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表演艺术人才为主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学院,具有河北省艺术教育雄厚的师资,被社会誉为“河北艺术人才的摇篮”,被河北省文化厅授予“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建有河北省首个式国家级舞蹈表演专业实训基地,在校生连续多年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及各类国家级重大演出,屡获“桃李杯金奖”、“文华奖艺术院校金奖”、“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金奖”等国家级专业大奖,培育出李胜素、于文华、杨志刚等众多国家级艺术表演人才。
7.招生对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限于获得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各类考生(含对口考生);
8.计划性质:2013年学院单招计划纳入当年河北省教育厅核准的本校招生计划总数之内,属国家批准的正式统招计划;
9.专业学制:全日制三年;
10.单招考试科目:2013年学院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监管下独立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及素质测试,专业测试科目详见下表。
11.单招计划及专业:2013年学院单招计划暂确定为240名,包含声乐、器乐、舞蹈、美术等艺术专业,包含普通文理专业(含对口)考生可以报考:
单招专业考生专业特长要求考试科目计划1音乐教育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声乐或器乐或舞蹈专业特长考生自选歌曲或演奏作品或表演舞蹈作品片段一个502音乐表演热爱音乐表演事业,具有声乐或器乐表演专业特长考生自选歌曲或演奏作品一首,听音与节奏测试403舞蹈表演热爱舞蹈表演事业,具有舞蹈表演专业特长考生自选舞蹈剧目片段,舞蹈基本素质测试504美术具备某一美术专业类别的专业基础或特长考生,如绘画等现场绘画或设计作品一个705戏曲表演具有各京剧、梆子等剧种戏曲表演或伴奏特长考生戏曲表演或戏曲伴奏片段,戏曲表演或戏曲伴奏素质106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热爱文化产业及艺术经营与市场管理事业的文理考生现场文化艺术活动策划20
12.报考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需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河北省部分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网址:www.***.cn),具体填报志愿时间以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13.学院单招的录取备案时间为4月下旬(详细时间教育考试院确定后通知)。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高考及录取,未被我院或其他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及录取。
14.学院录取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获准备案的单招考生与通过网上统招录取的普通高考考生除在招生方式上有所区别外,其他方面没有不同。
15.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学院单招志愿且参加学院独立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的考生,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前提下,在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及素质成绩合格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6.学院录取不参照河北省艺术联考成绩,不受有无专业合格证的限制,文理兼收(含对口招生考生),独立测试,独立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政策的规定和计划的控制下录取。
17.如某一专业符合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及素质成绩合格线的人数低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允许该专业的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专业计划中。
18.以上单招专业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类专业学费5000元/年,美术类、戏曲表演专业学费6000元/年,其余学费为80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19.学历证书:学业期满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专科毕业证书(与学院统招入学的毕业生无任何区别);
20.学院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同时,学院将根据2013单独考试招生的实际情况和职业教育的特点,科学、合理、灵活地安排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21.单招录取的毕业生享受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发放与就业派遣以河北省当年的毕业生就业政策为准。
22.咨询:0311-86665001、0311-86663618
网址:http://www.*** 邮箱:86665001@***
注:以上内容如教育厅审核后有变动,以审核通过后的稿件内容和具体时间安排为准!
2013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学院概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