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理电子商务师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大专以上(含在读)毕业生,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二)电子商务师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者;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2013年湖北新特职业培训学校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培训班申报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