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我校师生(我校师生持有我院工作证或学生证)外,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收费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可立即报警,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除我校外,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任何针对普通本科部分外语专业面试的有关补习、辅导、讲座等培训活动,考生有补习、辅导、指导要求的考生可联系我校招生办。
2013年河北外国语学院河外本科小语种专业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