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三)录取,学校不能自行组织校考。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招收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和非美术类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直接使用我省统考(联考)合格考生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使用的专业成绩即为统考(联考)成绩。
从2013年开始,艺术本科(三)、艺术高职高专的非美术类专业根据联考(或校际联考)的专业实行分类划线,按各类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合格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将联考(或校际联考)的专业合格线划定时间从4月份调整到6月23日,与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一起划定和公布。
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阳光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专业招生有哪些政策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