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中职、中技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考生及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试点院校。2013年单招试点院校包括: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8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10所,其他院校26所(名单附后)。
(三)招生计划。各试点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实行单列,单招计划不超过省教育厅核准的本校总招生计划的30%,并纳入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之内。各试点院校要严格执行单招计划,禁止超计划招生,对超计划录取的学生,省考试院一律不得予以录取备案,对未完成的单招计划可以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四)申报材料。各试点院校要向省教育厅提交《201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2013年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实施方案》、《2013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等材料。以上材料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
(五)时间安排。2013年单招试点工作4月下旬报名,5月上旬考试,5月中旬录取备案。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具体报考时间、报考办法、考试时间、录取考生备案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各试点院校要认真制定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和招生章程并报省教育厅,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2013年河北省教育厅部分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试点范围、招生计划及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