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继续给我省下达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国家确定的我省26个贫困地区招生;参照教育部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政策,安排10所省属第二批本科院校的部分本科专业,开展面向国家确定的我省26个贫困地区和省确定的阳新县、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和神农架林区等贫困地区招生试点,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严禁高考移民和资格造假。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同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志愿与招生院校同批次其他专业计划志愿一起填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与院校同批次其他专业计划一起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分类投档。
2013年湖北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出台省属院校开展面向贫困地区招生试点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