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审批,为发展东部.兼顾中部.倾斜西部,根据学习中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同经济状况,标准如下:
省份元/学分 北京 120 上海 140 浙江广东天津福建 100 江苏湖北安徽河南 80 江西河北山东湖南山西 70 云南广西四川重庆海南贵州新疆内蒙古青海西藏陕西甘肃宁夏辽宁吉林黑龙江 60
在石家庄学习中心(河北经贸大学学院)学习的学生收费标准为:70元/学分。
学员可到我学习中心(或对外经贸大学网上支付系统)交纳学分学费和预交教材资料费。第一学年交纳40学分的学费,第二学年交纳40+4学分的学费,其中4学分为毕业论文(实践报告)指导课学分,标准统一为100元/学分;另外,每学年预收教材资料费320元(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预收)。
2013年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远程石家庄中心春季学历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