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类专业:湖北、江西省考生,联考成绩合格,按各省艺术类统一录取原则,在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非美术类专业:湖北省考生须参加“湖北省2013年艺术类非美术专业校际联考(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同时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达到湖北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3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