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优惠加分”确定总分,学院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
2.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未能录取到所报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同大类未录满专业继续录取,直至满额为止。
3.文化水平考试(免试学生除外)、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4.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拟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6.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3年普通高考。
7.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可以在同一专业大类内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转专业,但不能跨大类转专业。
8.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2013年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