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文理组、文艺特长组、国际项目组、“龙门计划”组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按组别由高至低排序,初定合格考生名单。学科特长组的考生学校原则上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70%)由高至低排序,初定合格考生名单。
2.2012年我校录取新生中人数超过25人的高中校长可来函(盖有学校公章的正式函件)直推优秀学生(中学名单及推荐名额附后)。具有直推资格中学的考生可向所在中学提出申请,经中学综合考核,按照规定的名额选拔直推学生在中学予以公示后,将《湖北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学校直推公函、公示文件等于3月12日前一并报送我校。经我校招生网站对考生及推荐校长的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3.合格名单经省高招办核准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高招办备案。
2013年湖北工业大学自主确定合格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