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共计4门。
3.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全国联考。
第二阶段,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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