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要求,我校2013年工程硕士自主确定招生限额。但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能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择优录取。考生被录取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14年春季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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