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志愿
考生须按照以下要求填报志愿:
(1)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根据各省级招办的要求在高考之前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
(2)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3)服从专业调剂。
(4)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填报信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
不按上述要求填报志愿者,均按放弃自主选拔入选资格处理。
2、投档要求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考试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1:1投档线下20分(以满分750分为标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予以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投档的省份,投档线按照我校在相关省(区、市)公布的本科一本招生数和1:1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对于极少数初审、笔试、面试成绩突出者,特别是获得重大成果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以适当放宽分数优惠,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3、录取及专业安排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其高考投档成绩基础上(以满分750分为标准)加20分与普通高考考生一起按照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并审查、录取。
2013年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自主选拔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