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名单将报至考生户籍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审核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我院按备案批复后的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
(2)根据我院专业或专项的需求,先录取具备免试资格考生;再录取线上健将级(或武英级)及一级运动员考生,获得全国性比赛前六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的二级运动员考生;后录取线上二级运动员考生。
同等级考生在文化考试总分(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体综合分(文体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总分×70%+文化考试总分×30%)分专项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体综合分相同者,以其体育专项成绩较好者优先录取。
注:凡被我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办理录后退档手续。
2013年广州体育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