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当地招办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艺术类(音乐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由我院发放的专业成绩合格通知书,符合普通高考艺术类(音乐类)报名条件,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划定的艺术类(音乐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科目成绩特别优秀者,亦可考虑录取。
艺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获得校考专业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调档线的前提下,我校按考生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如果合成总分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突出者优先录取。合成总分=文化考试实际分数/文化考试总分×100+专业考试分数。
体育类体育教育专业和新闻学专业首先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计划数60%录取,其次按体育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放40%;体育类其它专业出档时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放录取。
2013年广州体育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