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设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考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命题、综合文化考试、评卷、技能考核、面试等工作。
(三)设立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审核、上报与录取等工作。
(四)设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的自主招生监督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督和审查。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五)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2013年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组织保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