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cn http://www.***.cn/)。
咨询电话:(学校招生办公室)
0851-6702492(美术学院) (美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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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6700795 6690669(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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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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