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专业:总分为3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二)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专业:总分为300分。
1、专长科目(240分)
声乐、键盘(钢琴、手风琴)、管弦乐、民乐、理论作曲、电子音乐制作六门,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要求: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键盘: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管弦乐、民乐:自选乐曲一首(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理论作曲:指定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音乐学专业)
电子音乐制作:①笔试(乐理及和声基础);②钢琴(车耳尼849及以上练习曲或作品一首,即兴演奏歌曲一首)。
(音乐学专业)
备注:考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2、视唱练耳(60分)。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为300分。考试全程录像并现场传输到考场电视屏幕上。
1、自备稿件(限时2分钟)及指定稿件朗读[120分];
2、形象及才艺展示(限时2分钟)[90分];
3、即兴评述及回答问题[90分];
2013年贵州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内考试内容及分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