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
学校概况
贵州民族大学成立于1951年,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的高校,是贵州省重点建设的高校,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72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报考要求
第十一条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第十二条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及专业体检均合格。详细情况见:贵州民族大学2019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网址:http://zjc.***.cn)。
第十三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
第十四条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且口试成绩合格。
第十五条报考图书馆学专业彝文文献保护重点人才培养类别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口试语种为彝语,且口试成绩合格。
第十六条民族班、民汉双语民族班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汉双语民族班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且口试成绩合格。
第十七条少数民族预科、民汉双语预科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汉双语预科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且口试成绩合格。进校后,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所学科目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当年录取时对应批次的本科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
第十九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新生。
第二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同批次低控制线;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对非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的分数无级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专业顺序由先至后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贵州省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我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成绩和志愿,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五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六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及境内外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位证书。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按征集志愿(含服从志愿)第一次投档后有效生源仍然不足的院校(含征集志愿投档线高于批次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含政策规定的降分),继续按征集志愿的直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不再按征集志愿公布的投档线控制投档;征集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计划的院校,将按线上考生填报的所有直接志愿(含平行一志愿)继续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 5、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参阅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章程(包括学费标准、办学类型及录取规则)等相关规定。
#table#院校代号院校名称科类计划数备注5239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文史类1
报考环境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
业考试,成绩合格。
二、各专业统考低合格分数线
(一)美术类
本科: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专科:150分。
(二)音乐类(含小方向)
本科:130分;专科:100分。
(三)舞蹈类
本科:120分;专科:104分。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200分;专科:121分。
(五)表演
本科:212分;专科:161分。
(六)戏剧影视导演
本科:212分;专科:135分。
(七)编导
本科:202分;专科:100分。
(八)书法学
本科:203分;专科:103分。
(九)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251分;专科:125分。
省外院校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专业,须达到我省相应专业低合格分数线。
2013年贵州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外收费标准p6A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