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保证我校2013年面向中职学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要求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0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环市东校区:广州市环市东路465号,邮政编码:510075
从化校区:广州从化市沿江南路302号,邮政编码:5109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广州市总工会;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013年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