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下同)。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专业属性学制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学费(元/年)住宿费餐饮管理与服务文科3年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元/年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理科1006000数控技术理科506000合 计270
注: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专业或从业岗位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三)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详见招生专业与技能证书要求表)
2013年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自主招生要求中职对口专业及技能证书要求表
招生专业中职学校对应专业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技能证书发证机关及等级要求餐饮管理与服务酒店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烹饪、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商务英语、应用英语、会计、会计电算化、商务文秘、文秘、工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客户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营养与保健等酒店、旅游、商贸、外语、管理类专业前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酒店职业英语、调酒师、茶艺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收银员、(涉外)秘书职业资格证、涉外秘书、秘书、文秘、商务秘书、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公关员会展管理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营销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等级证书化学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英语证书、计算机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市场营销、国际金融、物流管理、商务英语、会计、会计电算化、工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技术应用、化学工艺、精细化工、工业分析与检验、环境监测技术、石油与天然气贮运、化工机械与设备、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环境监测技术、环境治理技术、石油炼制、染整技术、纺织品检测、制药技术、中药制药、药品食品检验、生物技术制药、制药设备维修、制药技术、中药制药、环境治理技术等商贸、外语、数控、模具、化学、化工、石油、食品、医药、物流、环境保护、化工机械类专业经济、商贸、金融、化学、化工、石油、食品、医药、物流、环境保护、化工机械等专业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等级证书化学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英语证书、计算机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化学、化工、石油、食品、医药、物流、环境保护、化工机械等专业技能证书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数控技术数控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数控机床装调与维护、模具设计与制造、模具制造技术、模具设计与数控加工、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等数控类、模具类、机械类和机电类专业。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车床工、数控铣床操作工、数控铣床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钳工(含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车工、数控车工、铣工、数控铣工、电焊工、电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CAD)、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辅助制造程序员、模具制造、维修电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模具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机电类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等级证书机械、电子、化学、计算机、电工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四)报名方式
我院自主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通过网上预报名后,本人必须到我院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愿,考生由所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具体程序如下:
1、准备工作:阅读招生简章及须知,准备报考所需材料、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电子相片。
2、网上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25日,报名网址:http://www.***/。考生凭2013年高考准考证号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网上输入个人报名详细信息,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并上传免冠彩色照片(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信息不完整视作报名不成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考生需在网上打印以下报名材料:《2013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注: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15日―3月20日,详情直接咨询所就读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3、材料寄送:
①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时的报名回执;
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③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3张照片分别粘贴在《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上);
⑤《2013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
⑥《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所在中学学校学籍部门、学校德育部门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
⑦考生符合附加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所有上报材料复印件上需由中职学校教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可以邮寄,也可直接到我院环市东路校区招生办提交。如邮寄,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院(2013年3月26日下午5点前),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4、现场确认(确认时间:3月22―26日):网上报名成功考生需到我院环市东校区招生办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交报名信息表、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审查、二代身份证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现场打印准考证。报名考试费标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中职类考生报名考试费用200元/人。
5、寄送材料审查结果查询: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3月31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符合报名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6、附加分值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附加分符合项目及分值。
体检要求 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没有体检结果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在5月10日前向我院招生办寄送考生本人的《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 考核办法及录取规则
学院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院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符合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确定并公示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学院对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六)附加分项目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以下附加项目多不超过20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附加分项目: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以下附加项目多不超过20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附加分项目:
(七) 新生注册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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