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保证我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046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1342号,邮政编码:511483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学院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制"及"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制度。
201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其他相关证明(如附加分申报)材料;类似问题答案